臺北市行政區劃 | 警察局資訊網
臺北市的行政區劃有過多次變化,中正、萬華、中山、大同、大安是1920年臺北市設立時最初的範圍。後於1938年加入衛星城市七星郡松山庄(今松山、信義), ...
臺北市的行政區劃有過多次變化,中正、萬華、中山、大同、大安是1920年臺北市設立時最初的範圍。後於1938年加入衛星城市七星郡松山庄(今松山、信義),再於1968年加入士林、北投、內湖、南港、景美、木柵(今文山)6鄉鎮擴及現在的範圍。當時設置16區,後於1990年整併為現行的12區。
明鄭至清治時期[編輯] 隸屬天興縣、諸羅縣時期(1661年-1722年)[編輯]明鄭時期(1661年-1683年),今臺北市轄區隸屬於承天府天興縣(1664年改制為天興州),縣(州)治設於佳里興(今屬臺南市佳里區),實際管轄區域僅止於半線(今屬彰化縣)[1]。其時臺北地區仍屬平埔族群的生活範圍,漢人尚未入墾,亦未設置任何次級行政區。
1683年(清康熙二十二年,南明永曆三十七年)施琅率領清軍攻佔臺灣,次年設置一府三縣,該地區改隸臺灣府諸羅縣。諸羅縣轄區沿襲明鄭時期的天興縣,縣治初期仍設於佳里興,至1704年(康熙四十三年)始遷至諸羅山(今嘉義市)。在康熙年間(1683年-1722年),臺北地區漢人足跡仍然罕見,僅有原住民的番社,而無漢人的保庄,最近的官府人員為派駐於淡水城的水師十人。依據郁永河在《裨海記遊》中的記載:「淡水總社下轄二十三社」,其中位於今臺北市境內的有十社,即麻少翁社、內北頭社、里族社、麻里折口社、答答攸社、巴浪泵社、奇武卒社、里末社、雷里社及荖釐社[2]。
隸屬淡水廳時期(1723年-1874年)[編輯]1723年(雍正元年),割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,縣治為彰化,並劃大甲溪以北為淡水廳。初期淡水廳僅設淡水同知主管北路防務,行政事務仍隸彰化縣。1731年(雍正九年),正式割大甲溪以北隸屬淡水廳。廳治初期仍設於半線街,1731年暫移沙轆,1733年(雍正十一年)正式遷至竹塹。
乾隆年間(1736年-1795年),臺北地區已設有漢人堡里。依據1740年(乾隆五年)劉良璧《重修福建臺灣府志》的記載:淡水保下轄二十五庄,其中位於今臺北市境內的有九庄,即關渡庄、北投庄、八芝蓮林庄、奇里岸庄、...